《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开展电梯维保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十分必要。对辖区所有电梯维保单位人员、电梯、合同、使用单位、质量管理员等建立电子档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电梯维保统计、预警,对操作全过程进行任务管理、定位、视频、时长分析、留存取证等,建立远程可视化电梯维保监管体系。
一是提高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定位、视频、时长、变更审批、人员配比等,所有维保过程视频留证,事后监管有据可依;
二是提高维保行业规范性,让假维保、不规范维保有据可依;
三是提高维保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优胜劣汰,不符合要求的小维保单位自行退出区域市场;
四是提高维保单位整体收益,规范市场行为后,低价竞争的局面大幅改善,维保服务收入保持稳定;
五是提高维保从业人员工资,规范市场后,维保单位收入提高,人员操作规范,工作强度保障,工资水平有所上涨;
六是公众投诉率降低,维保从业人员整体水平提高,电梯安全风险降低,公众投诉率也降低;
七是使用单位责任意识增强,在签维保单前,可以查看维保过程视频,为使用单位提供了监督的手段;
八是通过从业人员远程培训考试平台,全面提升人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