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
依据《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对餐饮单位实现以“政府监管”、“主体自律”、“明厨亮灶”、“信息公示”、“公众参与”为五个维度,横向比对辖区内食品经营企业,进行综合性“食安指数”计算。形成指数得分,形成五维指数报告。计算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安指数趋势,形成评分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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