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覆盖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流通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并在完成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追溯数据上报,为食品监管部门提高对流通环节的监管效率和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追溯体系,按照“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的基本要求,以“一品一码”为总体思路,构建数据驱动、多方协同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实现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覆盖全链条可追溯。
1、实现各农贸市场节点主体档案、经营商户档案、供应商档案、配送商档案等信息管理,并实现各市、区监管部门对各农贸市场主体,经营商户、供应商、配送商、市场抽检、经营商户进销台账、不合格处理及召回的监管。
2、通过各流通节点进销数据合成,实现从上游源头数据至末端的完整数据链条追踪溯源管理,包括向源头方向进行进货来源的层层溯源查询,以及依据源头追溯码进行商品流向追踪查询功能。每一个流通节点都将展示节点主体信息(营业执照,许可证,法人等),检测信息(检测相关指标及检测报告),商品交易信息,以及源头的上市凭证信息。
3、按照“统一集中、高度共享”的思路和“一数一源、准确唯一”的原则,建成数据标准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数据资源中心,通过建立数据资源目录、落实源头数据采集责任,强力推进数据共享,规范全市食品安全追溯业务应用的数据采集内容和数据标准,确保从源头上避免数据的不一致、重复采集等问题,减轻基层工作人员负担,确保数据鲜活准确。
4、根据需交换与共享的数据特点和业务需要,不同类型信息资源数据交换与共享的实现方式包括前置数据库抽取方式、WebServices接口方式和接口控件方式等,本次项目采用WebServices接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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